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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电凝切割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点击次数:2024-10-14 18:29:02【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电凝切割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

项目概况

电凝切割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Q50-W3047

项目名称:电凝切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1

1

电凝切割内窥镜

/

详见技术要求

台(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辽宁

大连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本项目特定资格:(1)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2)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3)如所投产品 (包括耗材)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可以是申请人、备案人的自检报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至少包含封面、首页、正文、照片页,如无相应内容须提供书面说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产品合格证明;如所投产品无注册证,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4)具备NMPA(CFDA)或FDA或CE认证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电凝切割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50-W3047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1

1

电凝切割内窥镜

/

详见技术要求

台(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辽宁

大连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166万元 (其中设备48万元,耗材118万元) ;

3.最高限价:166万元 (其中设备48万元,耗材118万元) ;

4.本项目第 0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100%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 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2)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3)如所投产品 (包括耗材)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可以是申请人、备案人的自检报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至少包含封面、首页、正文、照片页,如无相应内容须提供书面说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产品合格证明;如所投产品无注册证,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

(4)具备NMPA(CFDA)或FDA或CE认证 ;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10月 18日至10月30日,每日上午 0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3 : 00 至16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网上发售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例:XXXX项目+XXX有限公司。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资料发送至zkgslngs@163.com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工作时间内审核,审核通过的报价供应商会接到通知交纳文件费,未通过的报价供应商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可以交纳文件费,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交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报价供应商将文件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需备注,否则财务无法查询。

(4)提供谈判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zkgslngs@163.com,邮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文件费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员一般会在收到文件费后1个工作日内向报价供应商预留邮箱发出谈判文件,未收到谈判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024-81108270-302。

特别提示:报名以实际接收到邮件为准,为避免报名资料投递错误,请发送邮件后电话联系我司工作人员024-81108270-305进行确认。

※(五)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 11月 20日 09 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11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三)报价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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